我给儿子买了房子,如果他们离婚了,房子怎么分配?

时间:2024-05-08 作者:哈尔滨律师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离婚房产分配原则为: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若仅登记一方名字的,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但若之后一方将该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的,因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可以均等分割;若是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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